要不要與愛不愛


聽到別人把"要不要"說成"愛不愛", 年少時只覺得彆扭和不解, 長大後又覺得有點滑稽, 後來明白了. 這種用詞方式揭示出一個事實, 大部份的愛, 只是一種對外在物質或能力的需求.

"愛美貌、愛才華、愛金錢、愛...", 其實可以寫成 "要美貌、要才華、要金錢、要..."

在這種"愛"的氛圍中, 每個人都努力令自己變得更漂亮, 更有才華, 更富有, 努力去增加自己被別人愛上的條件. 物質世界因此而豐富, 但精神世界, 卻在與昔日的比較之下顯得貧乏了.

個體無法擺脫需要, 達至滿足是一切個體存在的因由. 人類發展出心靈個體, 這種個體有著極大的同一化趨勢, 嚮往著一種不可名狀融合, 而只有真愛, 才能令到這種心靈個體達至真正的滿足.

同情心是人類的真情, 富於同情心的給予, 就是一種真愛. 雖然同情心帶有許多想象, 但仍然無法抹去它充實心靈的偉大功績.


2007/05/26 11:47 AM



不知最初婚姻是怎樣的,不過現代的婚姻越來越像一宗買賣交易.相愛著的人希望一同生活,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為甚麼要有那麼多人去見證? 為甚麼需要那麼隆重的儀式? 我想很可能是對這種一同生活的關係信心不足,需要外力的協助.這和商業上的合作關係不是很相似嗎?

能夠一生一世相愛,婚姻就是多餘的,愛情已經可以讓人不想分離.如果不把婚姻看成是一種合作關係,那為何要有婚姻? 或者問,如果要保證一生一世不得離異,還有多少人會結婚呢?

或者看看離婚率的數字就可能有答案了.

06/02/2007 11:18:57 AM


婚姻不同愛情,沒有愛情也可以建立婚姻關係,以前甚至可以用一隻動物去與另一個人結婚.

婚姻是一種制度,一種形式,恰恰是婚姻提醒關係中的各人,愛已經不是昔日的愛.大部份人是認為從婚姻制度中能夠獲益,才舉行婚禮的,當然不會輕易地離婚,除非在婚姻關係中不再獲得利益,甚或受損了.

每種制度都有它的生命週期,當一種制度不再適應社會的發展,人們就會把它破壞,然後建立起一種新的制度.

05/30/2007 09:06:24 AM


外貌與才華很多時是被愛的外在條件,因為漂亮的外貌反映出良好的健康狀況,才華出眾表示在世上很有競爭優勢.但漂亮的外貌不會長久,出眾的才華隨著環境的變遷也會不如往日,是否意味著這種從外在條件產生的愛不會長久?

愛一個人的才華沒有錯,若只因稀有而愛,是否意味著這種愛不夠牢固? 如果愛才華不是因為它會帶來實際的利益,那愛才華的原因是甚麼呢?

05/27/2007 11:08:59 AM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