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來規範那些具有藝術性質, 以及講究欣賞的關係, 是否必然無法達至完美?
生產藝術成份不高的物品, 規範看來是必須的, 也不會缺少, 建立一個完美的制度, 就能保證製造出完美的產品. 一旦涉及藝術成份高的生產, 制度就會變成一條束縛生產力的繩索, 能夠打破制度的框框, 才有機會製作出值得欣賞的作品.
規範是物質的一個特性, 各種規範形成了各式各樣的物件. 人們在改造物質世界的過程中, 發現了世界的規範性, 然後又發現了世界的隨機性. 既然無法準確量度這個世界, 是不是應該收起心中的那把尺, 而用我們的整個心靈去與世界契合?
建立制度的原意是維持關係, 是關係產生了制度. 在制度之下, 關係卻不是原來的關係, 可以說是制度破壞了關係. 新關係也不會甘於制度的束縛, 於是又把制度破壞了, 如此一次又一次的循環, 發展出來的關係, 似乎與最初的關係又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看來必須跳出這樣的循環, 關係才會有一個嶄新的面目.
如果人本身沒有改變, 人與人的關係也不會有甚麼改變. 制度令改造物質世界的能力提高了, 當人們有足夠能力改造自身軀體的時候, 一個無須依賴制度去運作的人類社會才會誕生...
2007/05/29 01:05 PM
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