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天賦


一直都覺得人自出生開始, 即享有一種不容其他人侵犯的權利, 覺得人權由天賦是自然而然, 無庸置疑的...

兩年多前思考過人權這個概念, 從"如果世界只有一個人, 這個人有沒有人權"這個問題開始, 以物體之間的引力作了類比, 認為沒有多個物體就沒有引力, 沒有其他人就不會有權力, 也不會有關於人權的問題, 進而認為人權與其他權利一樣, 都是由其他人所賦予的, 是一種不受干預的自由.

前幾天有機會重新審視自己的思路, 好像看到了一個更準確的答案: "上天賜你其他人, 人權當然是天賦." 與最初的感覺吻合了.

物體之間存在引力, 令宇宙得以維持穩定, 人與人之間存在權力, 讓人類不失自由, 又不至於一盤散沙. 上天賜給每個人平等的權利, 我們把一部份權利託付於他人, 好讓自己在其他方面, 有更高的自由度. 身負重託的人, 一方面擁有高於一般人的權利, 卻在其他方面, 失去一般人所擁有的自由.

權力的運用, 以及利益的保護均需要能力, 人的能力有大小, 能力越小需要託付的權利就越多. 或者有一天我們擁有充分的能力, 能夠各自運用自己的所有權利, 這樣就會擁有最大限度的自由.


2007/07/26 12:39 PM



擁有權利和行使權利不同. 一個被關在籠子裡的人還是有權利的, 但他沒有能力行使自己的權利. 因此, 他需要其他人的幫忙, 並需要把自己的部份權利托付給別人. 如果他根本沒有權利, 就不會有人幫他的忙. 或者這樣說, 雖然人權由天賦, 但仍需要其他人合力去保障.

07/26/2007 07:56:54 PM


很容易搞混了"權力"與"權利".一來思維容易搞混,另外是打字容易打錯.

2022/10/07 15: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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