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原則與多數人暴政


✦ 多數原則

“經過幾個世紀的知識和哲學發展,才指引人們走向政治自由的道路,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從亞里士多德,到約翰·洛克,再到美國的開國元勛們,其間的艱辛難以盡言。他們建立的制度,不是建立在多數裁定原則之上的,正相反,他們的原則就是尊重個人的權利。”

上面那段話,把“多數裁定原則”,說成與“尊重個人的權利”互相衝突,邏輯顯得有點混亂。

尊重個人權利,必會尊重個人參與裁決的權利;而多人參與裁決,就必須採用多數原則。也就是說,尊重個人權利會引入多數原則。這樣想邏輯才比較通順。

多數原則在公共領域應用最多,而在私人領域,當有人認為私權受到侵犯,也需要裁決。以多數人接受的法律作依據,裁決才會公平。看深一層,沒有別人的保護,我們連生命都不能有。所以,在私人領域,採用多數原則也是很自然的。

權利曾經由少數人去賦予,文明後改由多數人,已經是很大的進步。有人說,多數人的意志必然出現歧視或不公,那只是一種不合理的猜想。一方面人類不斷進步,另一方面,多數人的意志反而能提供更大保障。

大自然給人生命,但生命會被傷害。當多數人傾向保護生命,生命才有保障。人類是社會化物種,必然以保障多數人為原則。由於人有意願,因此社會發展的方向,就必須由多數人去選擇。沒有人能夠控制演化,也無法有效地控制人的思想,因而多數人的意願,才是社會發展的動力。因此,應該相信大多數,而不是害怕大多數。能相信演化必然會接近真理,就能順應文明發展的趨勢。

採用多數原則,以多數人的權利為依歸,是社會快速發展的條件。如果能推斷社會發展的方向,就會以這個方向作為立法的基礎,以求促進社會的發展。現代法律應該宣示大多數人的意願,而警示那些小數。

社會發展繼承生物演化的方式,又超越了生物演化。能從演化的角度思考多數原則,才能超越歷史的局限。每個人的內心都認同多數原則,只是思想發生了沖突而已。

✦ 多數人暴政

有人提出“多數人的暴政”這個概念,這顯然是一個矛盾的想法。如果政策由多數人參與制定,沒理由會產生暴政的。暴政與否也不由少數人去定義,否則,任何政策都可以說成是暴政。

少數壓迫多數,會損害很多人的利益。而就算多數壓迫少數,損害的也只是少數。少數壓迫多數,暴力一定遠大於多數壓迫少數。世上出現過的暴政,都不是"多數人的暴政",而是少數人壓迫多數人的現象。由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命運,是產生暴政的原因。

照顧多數人的利益,也就是照顧群體利益。長遠來看,也是照顧所有人的利益。多數原則,必然盡力保障多數人的權利,而淘汰那些與群體沖突的絕少數,這樣也能防止出現暴政,保證了社會的健康。

採用多數原則,有可能忽視少數,但這是很難避免的情況。之所以必須採用多數原則,也是因為多數人的力量無法抗拒。不能照顧多數人的政策,都不會是好政策,會被多數人所反對。

世上有很多歧視,有些是多數歧視少數,有些是少數歧視多數,但都不屬於壓迫或支配,而是自由選擇。

多數人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盡量照顧弱勢少數。就算是最壞的情況,照顧了多數而忽視了少數,也比照顧少數而忽視多數,來得更公平和更正義。

不必認為多數人一定正確,只要我們知道,多數人組成的力量無法抗拒,就足以支持我們採用“多數原則”。


2014/11/30 09:15 PM

2023/01/0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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