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最底層的意義是存在,活著為了繼續活著。生命的最高意義是連結,活著為了更好地活著,為了生命整體的生生不息,為了生命的永恆。
在最底層的意義中,我們為個人利益最大化而努力,不斷去獲取和佔有。而在生命的最高意義上,我們卻會去給予和分享。
個體需要連結為整體,又需要自由地發展,讓自己有更多存活的機會。因此,個體之間常常發生利益衝突,而衝突又會損害個體的利益。我們必須掌握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才能活著又不抵觸生命的最高意義。
現代人不斷探索和進步,從宇宙的誕生想到生命的誕生,從生命的死亡想到宇宙的死亡,從而想到共享和愛。當我們願意並且能夠共享所有,包括物質和精神,我們就是處於愛之中。
愛不會抵觸生命最底層的意義,因為愛很自然地達至獲得和擁有。愛也不會抵觸生命的最高意義,因為共享就是最好的連結,所產生的整體最有活力,衝突最少。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彼此共享所有,任何一方都可以獲得最大的自由。
彼此將自己給予對方,從而接納對方,這樣能讓雙方的利益最大化。所佔的物質最多、所得到的時間和空間最多,所擁有的意識最豐富和完整。這時,雙方的安全感最高,存活機會也最大。因此,這種存在狀態能讓我們的情緒保持平靜,將控制欲減至最少,而生命卻處於最健康的狀態。
從人類出現到如今,人們愛的能力也在逐漸增強。缺乏愛的能力,不是因為沒有感情,而是因為缺乏高水平的理性和意識,也就是沒有一個完整的心靈。然而,只有感知生命的雙重意義,才能發展出對自己最有益的生活方式。所以,擁有完整的意識,我們也能給出最完整的愛。
也就是說,沒有愛會讓人活著沒有意義,不懂如何去愛也會不懂得生命的意義。只懂得生命的最底層意義還不夠,因為活得有點像動物。唯有當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最高意義,才算得上真正的現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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