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愛情的比較


這是2018年留下來的題目。看到周先生把愛情比喻為藝術,寫下了一些看法。這幾天整理文字,發現可以再深入思考一下。

雖然藝術創作也是創造一種新秩序,但這種創造的效率比較低,更像一種消耗創造力的方式。愛情是直接創造一個新世界。將愛情視為一種藝術,似乎是一種退步。如果對真實世界沒有改進,那麼無論多麼美麗的作品,都會帶著不足和遺憾,美感也難以延續。而且,以藝術的美感為目的,大部份創作最終只會被小部份人欣賞,甚至要到作者死後才有人欣賞。我們欣賞的只是自己對那件作品的解讀,與作者幾乎無關。

藝術更多反映作者內心的渴望。即使作品中表達的是幸福,藝術仍然反映作者對幸福的渴望。因為他將大量時間用於這種創作,而不是提高生活的素質。一個沒有渴望的人,是沒有這種創作動力的,因為他在生活中的行動洋溢著幸福,已經是最好的表達。

這樣看來,藝術和哲學有些相似,也反映出一種孤獨。雖然這種孤獨感可能是創作的一部份,但卻是真正的孤獨。當藝術家的作品被其他人欣賞,他的孤獨感才有可能緩解。雖然愛情也有很多思考,但卻不會感到孤獨。因為愛情所思考的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

因此,愛情更多反映內心的滿足。即使現實生活仍有缺乏,愛情仍然反映兩人在愛中的滿足感。他們將大量的時間用於創造美好的生活,讓彼此更健康。我們能夠看到,滿足感帶來喜悅和動力,使兩人互相促進並不斷成長。因此,愛情反映出的是生命的連結,以及新的生命力。

也許,我們可以將愛情視為一種"靈魂的藝術"。因為傳統上藝術是非常自我的,而愛情卻是一種無我的狀態,十分奇妙。如果不是真愛,關係總會停留在技術或藝術的層面。如果是真的,那麼彼此就會像魔術一樣將兩個"我"變成一個"我們",但絕對不是魔術。為了強調愛情與藝術的差異,我們可以稱之為"靈術"。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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