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能夠、應該


當情緒驅動我們去做一件事,我們應先思考"是否可以做",從現實層面出發,評估客觀條件是否允許。接著思考"是否能夠做",評估自身能力是否足以勝任。最後才思考"是否應該做",從道德、價值觀等層面進行判斷。

如果倒過來思考,我們就會變得太關注自己想不想做、喜歡不喜歡做,價值觀受自我中心限制。這樣很容易被情緒或欲望沖昏頭腦,做出錯誤的決定。

經過這三重思考之後,無論是否做那件事,我們都會有收獲。在思考中我們已經成長。做,收穫更多體驗;不做,節省資源,用於其他事情。

生活中有很多事情,經過第二重思考,甚至在第一重思考就能決定放下。而且,這三重思考不僅對實事有效,對腦中的幻想也有效。

例如一個正在學彈琴的人,他在想:如果可以將某大師的手借給我就好了,立即就能彈得好。

第一重思考,在幻想中這當然是可以的。但到了第二重思考,他發現自己不懂得如何使用大師的手。這已說明應該放下借手的想法。

然而,他繼續幻想:如果可以將大師的頭也借給我就好了。在第一重思考這還是可以的。但到了第二重,他終於醒覺,借了大師的手和頭,彈琴的人就不再是他,而是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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